公告日期:2025-11-08
股票代码:000688 股票简称:国城矿业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 住所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 368 号绿谷信息产业
园绿谷一号楼 2002-2
独立财务顾问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8 号楼 15 层)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 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本人或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如本人或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或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或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公司承诺将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有)。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和
文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将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已出具声明,同意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目 录
声 明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2
目 录 ......3
释 义 ......7
一、一般术语 ...... 7
二、专业术语 ...... 9
重大事项提示 ......11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11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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