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5-04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9 号楼 11 层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03 人,代表股份788,939,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1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784,299,95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4,639,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士龙先生及王羽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8,499,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2%;反对 403,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9,6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197%;反对 403,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65%;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38%。
表决结果:通过。
2.00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8,499,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2%;反对 403,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9,6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197%;反对 403,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65%;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38%。
表决结果:通过。
3.00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8,499,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2%;反对 418,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1%;弃权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9,6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197%;反对 418,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298%;弃权 20,900 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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