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16.SZ,简称长青集团)耗时两年多的资产出售交易迎来关键突破。公司11月6日晚间公告称,转让旗下两家环保能源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已获得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式批复,交易总对价4.94亿元。
根据公告,长青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简称"长青能源")和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简称"长青热能")全部股权,出售给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长青能源100%股权作价1.50亿元,长青热能100%股权作价3.44亿元。付款安排显示,买方已在8月份支付首期款1.24亿元。随着政府审批通过,交易已满足第二期付款的先决条件,涉及金额合计3.26亿元,将由双方共管的专项账户支付。
第三期尾款合计4448万元将在股权过户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整个交易结构设置了明确的履约保障机制,包括资金监管账户和6个月的尾款保证期。
这笔交易最早可追溯至2023年6月,当时长青集团与中山公用签署框架协议。2023年12月双方曾延长协议有效期,但2024年5月因关键条款未达成一致而到期终止。2025年6月交易意外重启,7月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8月经股东大会批准。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批复文件中特别要求,交易双方需做好股权转让过渡期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三期项目安全平稳运行。
长青集团表示,此次交易是基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的考量。通过剥离相关资产,公司有望优化业务结构,改善现金流状况。
10月30日,中山公用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1.43亿元,同比下降4.37%;归母净利润为12.11亿元,同比增长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