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 燎)
本人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届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任期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了各项会议议案,谨慎、勤勉地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合理化意见建议,有效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 年 2 月10 日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行、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1971 年 8 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及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
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律师职业资格,中国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四川省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高级信贷经理,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 2018 年 3 月 27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已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辞职将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调
整至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后生效。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
二、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
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应 实际出席董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 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会次数 (现场/通讯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方式) 事会会议
张燎 10 10 0 0 否 3
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2024 年度,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
交流,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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