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制 度
文件名称:投资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GC03.03-2025
(修订)
(经 201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3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 2013 年第 7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经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第 1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经 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第 10 次临时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修订,经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第 14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
订,经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经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体系、投资项目论证的原则、审批程序以及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各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公司持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参照本制度制定投资管理办法。
2 术语和定义
2.1 对外投资项目
对外投资主要指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匹配的对外投资项目,包括且不限于水务领域、固废领域、新能源领域、其他环保领域、工程领域及其他辅助业务领域等。按是否需要投标,分为投标项目和非投标项目。
2.1.1 对外投标项目
需通过投标方式获得的项目,如 BOT(建设-经营-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
PPP(公共私营合作制)、EPC、委托运营等项目,包括需要提交资料或方案的竞争性采购项目等。
2.1.2 对外非投标项目
不经过投标获得的项目,如协议转让、增资扩股、集团新设立子公司等。
2.2 内部投资项目
是指公司及下属单位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工程建设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和无形资产投资等。
2.3 联合体投标
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
2.4 非约束性报价
指不具备法律约束的报价,一般为初步报价。
2.5 投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
投委会是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专业论证机构,是总经室的决策参谋机构。投委会成员共设 5-7 人(单数),由总经理、分管投资领导、财务中心负责人、公司相关技术专家、公司法务组成。其中,总经理任投委会主任,其他成员为投委会常设委员。按照投资项目的专业方向,必要时可邀请 1-2 名相关领域的专家担任投委会专家顾问(临时委员)。投
委会会议须至少 2/3 以上委员参会方可举行。投委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实行 1 人 1
票。同意表决须达到全体委员 2/3 以上,项目方可通过。
2.6 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控委”)
风控委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把控机构,风控委成员共设 5-7 人(单数),
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评审意见。由监事会主席、分管财务领导、董事会秘书、运营中
心负责人、审计中心负责人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任风控委主任,其他成员为风控
委常设委员。必要时可邀请 1-2 名相关领域的专家担任风控委专家顾问(临时委员)。
风控委日常工作由审计中心负责人负责。风控委会议须至少 2/3 以上委员参会方可举
行。风控委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实行 1 人 1 票。同意表决须达全体委员 2/3 以上,
项目方可通过。
2.7 投资项目小组
投资项目小组为针对外部投资项目设置的临时工作小组。
2.8 实际控制权企业
公司控股企业(即持股比例绝对控制)以及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 50%,但
公司是第一大股东,并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实
际控制的企业。
3 管理职责
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需全力支持配合集团投资工作,必要时参与尽职调
查等各项工作。
3.1 投委会
3.1.1 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审议,为决策提供项目可行性的专业论证意见(包括且不
限于战略、技术、财务等方面意见)。
3.1.2 审议公司投资控制相关问题,并向总经室提出建议。
3.1.3 投委会涉及的决策相关文件由项目发起部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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