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4 月】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0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杨敏兰,李响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电子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的现金
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电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东方电子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营业收入为 7,544,804,479.90 元。由于营业收入对东方电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我们将东方电子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测试东方电子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并评价东方电子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取得客户合同清单,抽取大额的合同进行检查,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入库单、出库单、签收单、安装调试卡、验收单等资料,核实东方电子公司收入确认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
(4)向客户函证款项余额、函证当期确认销售的情况;
(5)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程序,关注应收账款款项回收及期后收款情况;
(6)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东方电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方电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电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电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电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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