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帅)
本人作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觉中国”或“公司”)独立董事,自履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认真行使权利,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并按时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本人因任期满六年离任,本人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潘帅,女,1974年3月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07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5年2月至今任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8月至2024年9月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3年5月至今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14日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席。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仔细阅读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谨慎对待各项议案,对各议案本人均做出了独立判断,并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形。2024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职,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2024年视觉中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报审计相关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对审议议案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2024年视觉中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本人按照规定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认真审议候选人教育背景、从业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等是否符合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2024年视觉中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事项。本人按照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认真审阅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件达成情况,切实履行了委员会的职责。
根据2023年9月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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