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2:49:27 股吧网页版
视觉中国: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13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 3 人,
实际到会监事 3 人,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岳蓉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淼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 年年度报告》及《视觉中国: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中国会计准则,经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119,146,641.40 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 1,858,757,902.13 元;2024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12,672,680.3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67,268.03 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97,219,130.27 元,减去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14,691,151.36
元,减去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5,596,629.09 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88,336,762.10 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0,577,436 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 0.13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
润 9,094,522.27 元,加上 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5,596,629.09 元(含税),
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4,691,151.36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2.33%。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
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