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000680 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10,762,650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347488 元/股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347488 元。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347488 元/股=52,128,298.67 元/1,500,142,612 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综上,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347488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属于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
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 1,500,142,61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公司 5,541,050 股股份后的 1,494,601,5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因公司回购股份造成分红股份基数发生改变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10,762,650 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1,489,379,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52,128,298.67 元(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5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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