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对被提名人史浩樑先生、张韵女士、罗斌先生、韩军先生的履历等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浩樑先生、张韵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审查,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斌先生、韩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史浩樑先生、张韵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罗斌先生、韩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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