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程序......2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和权限......2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4
第五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6
第六章 附则......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责和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工作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协助总经理工作。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内可以提出辞职,具体程序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可根据工作分工,分别授权具体分管的高级管理人员行使部分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擅自披露公司秘密,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
(九)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十一)侵占公司财产;
(十二)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三)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 总经理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应当严格执行会和董事会决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涉及与自己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时应主动向董事会说明情况,并申请回避。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经理会议制度。公司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在下列情形下,总经理可召开临时会议:
(一)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议时;
(三)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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