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数量无误。
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满足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本次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等待期届满后为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31.50 万份。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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