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5-040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尚未生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被告二
3、涉案金额:420,729,508.35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判决或裁定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或裁定,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案件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鸿控股”)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于近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赣 01 民初 304 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就合同纠纷于 2024 年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中油金鸿于近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赣 01 民初 304 号】,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支付偿还信托贷款本金 420729508.35 元、
违约金 524049 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的利息、罚息、
复利为 128692338.2 元,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应以拖欠
本金为 420729508.35 元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罚息;对应付未付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复利);
2、被告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在承担判决第二项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就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对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合法所有的应张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收 费 权 ( 质 权 登 记 编 号 为 : 03210889001091048500 、
03397133000409217573 、03646782001091041761)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承担判决第四项质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6、驳回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614.96 万元,涉及 8 个诉讼、仲裁案件,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3.59%,均
系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
2、2025 年 1 月,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部分员工的劳动争
议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于近日收到其中仲裁案件的裁决书。
上述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前期进展案件中,涉案金额 200 万元以上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涉案金额小于2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前期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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