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5025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89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5025号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财务报
表,包括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鸿控
股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金鸿控股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在部分离职员工的劳动仲裁事项,公司
账面计提离职补偿金 321.54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公司计提离职补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鸿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金鸿控股 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15,636.79 万元、-25,195.06 万元、-
21,016.4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 3,705.16 万
元。同时,金鸿控股于 2024 年 6 月到期金额 27,974.91 万元未能如期清偿,目前
已有部分债权人提起诉讼。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强调事项所示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金鸿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7所述,2020 年 10 月,关联法人中油新兴能源产业
集团股份公司受让了金鸿控股所持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北公司”)100%股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金鸿控股对华北公司
的债权为 47,969.63 万元,公司就该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 4月 11日,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价值 45,544.37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设备为上述债权提供不高于 3.5亿元的担保。此外,公司对华北公司的担保尚未解除,上述担保余额获取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就该对外担保已计提预计负债 27,790.24 万元。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所述,金鸿控股于 2024 年 2 月收到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原告里群声称金鸿控股向其出具《承诺书》,对里群与瑞弗莱克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在 2018年 6月 28日签订的《借款协议》承诺偿还剩余借款,涉案金额 3,911.42 万元。金鸿控股及公司时任董事会、管理层声称对签署上述《借款协议》和《承诺书》不知情,上述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目前已就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977.85万元。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子公司失控所述,金鸿控股与控股子公司沙河中油 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金通”)的另一方股东就沙河金通的未来发展存在严重意见分歧导致金鸿控股丧失对沙河金通的控制权,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4日将上述股权以人民币 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州岩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截止目前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五、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