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5-03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由于公司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六)的情形。公
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24 日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或者鉴证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被叠加实施了其他
风险警示。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或者鉴证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被继续实施了其他
风险警示。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或者鉴证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被继续实施了其他
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司”)2024 年 12 月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
2、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报表的审计,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
“ST 金鸿”,股票代码仍为“000669”,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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