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ST 荣控 公告编号:2025-02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征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60,727,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69,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0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65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65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65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邀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18,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8%;反对2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178%;反对2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32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18,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8%;反对2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178%;反对2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32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32,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6%;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5%;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075%;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