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3 20:19:09 股吧网页版
湖北广电:关于与楚天视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楚天视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湖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整改要求,规范公司使用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视讯”)房产事宜,公司拟与楚天视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公司股东楚天视讯租赁其位于黄冈、襄阳、宜昌、荆门、咸宁、随州的 99 处房屋用于日常办公,其
中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36949.52 ㎡,土地面积 5909.2 ㎡,租期 5 年,
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为 2981.80 万元。

楚天视讯为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文、胡晓斌、刘涛、曾柏林回避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楚天视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事先审核了《关于与楚天视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与楚天视讯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认。本次关联交易公平、
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144.0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董虎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73692136T

住所:武昌区水果湖中北路 1 号楚天都市花园 B 栋 21、22 层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公司所属分配网内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限分支机构经营)、信息业务应用;广告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许可经营的除外);广播电视网络增值业务及与网络相关的技术、产品的开发;广播电视设备的销售;广播电视信息咨询;远程信息传递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 IP 电话业务;文化用品、电脑软硬件及办公设备销售,通讯、电子产品的销售;游戏开发应用;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汽车销售服务;酒,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农资、农副产品(除粮、棉、油)、土特产品,食品销售;烟的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为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39.79%。

楚 天 视 讯 2024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55,882.07 万 元 , 净 利 润
-34,990.5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32,980.22 万元,
净资产 -22,300.10 万元。

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6,425.21 万元,净利润
-19,825.66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414,543.05 万元,
净资产-42,125.76 万元。

经核查,楚天视讯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楚天视讯位于黄冈、襄阳、宜昌、荆门、咸宁、随州的 99 处房屋的使用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36949.52㎡,土地面积 5909.2 ㎡。

上述房屋不存在其他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甲方):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租赁期限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 5 年,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房屋租赁金从 2025 年 1 月 1 日算起。

2.合同金额

五年合同租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2981.80 万元,年均租金596.36 万元。(合同中所有价款均为含税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