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7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36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三处自有不动产提供 7670 万元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以一处自有不动产提供593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用途为: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归还该笔贷款。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向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
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财务资助借款 4000 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 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期 6 个月,借款利率不变,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2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