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10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06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6 人,代表股份 1,514,397,4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51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278,954,380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97,212,812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59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25 人,代表股份817,184,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57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了 4 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子议案 1 《关于聘用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3,704,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3%;反对 588,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486,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5%;反对 588,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8%;弃权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子议案 2 《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3,745,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 571,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 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527,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反对 571,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6%;弃权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3,540,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4%;反对 765,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弃权 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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