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7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相关要求,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最新修订情况,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 作水平,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1.全文“股东大会”相关表述; 1.全文“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2.全文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 2.全文“监事会”“监事”相关职责和表述修改
职责和表述。 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和表述或删除。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含独立 公司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含独立董事)组成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 ,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设
事长一人。 1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
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董事会定期 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应在会议召开十 至少召开四次,应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必要时通 知全体董事,必要时通知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知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 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事因故不能出席的,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 的,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为出席。 。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
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 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
或盖章。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
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涉及表决
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
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
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
明确的委托。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而免除。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为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讨 下列事项为股东会职权,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
论并做出决议后,须提请股东大会讨论通 议后,须提请股东会讨论通过并做出决议后方可实
过并做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施:
(一) 公司经营方针和股东大会授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限额以上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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