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4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聘任的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作出如下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分别为:216 人、1,304 人、723 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1 家,审计收费总额 26,115.39 万元,
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3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
律处分 4 人次、监管措施 4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2024 年度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杜高强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于 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光先生,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权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于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诚信记录
近三年,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55.5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
报审计费用 119.5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6 万元(含税);
2025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 确定。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内容
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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