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4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提升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树立及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5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一)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2.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确保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得同一信息,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在遵循公开披露的原则下,充分披露投资者关注的公司相关信息,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注
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1.增强投资者信心。通过充分、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以及积极有效的沟通,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和未来前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声誉。
2.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关系。通过营造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诚信互利的沟通氛围,树立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关系。
3.优化资本市场的价值认知。通过建立透明、多元化的沟通渠道,精准传递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4.培育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和谐统一。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法务部(董监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公司其他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协助配合证券法务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0731-28265977
传真: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minmetalstungsten.com/
三、2025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2025 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总结过往年度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经验,继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1.真实准确编制定期报告,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认真做好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展现公司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经营成果等,突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发展方向。
2.合规高效编制临时报告,及时传递有效信息。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股权变动、重大合同签订、业绩预告等,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变化。对于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提前制定信息披露预案,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全面完整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展现责任担当。高质量编制 ESG报告,展现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转型发展等方面做的努力,增进投资者对于企业价值观和经营理念的认同感。同时通过增加可视化元素,如图表、数据可视化等,使报告更易于理解和阅读,提升报告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二)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
1.积极筹备并组织开好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大会召开符合规范要求。会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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