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科(SZ000656)$ 股价低迷对“22%清偿率”有何影响?
金科官方宣传的**22.36%综合清偿率**是一个基于**重整计划执行日**(2025年12月)的理论估值。当前股价低迷,意味着这个清偿率在**实际现金流**层面已经**严重打折**。
- **估值逻辑的崩塌**:
- **原计算方式**:22%的清偿率 = 现金 + **股票(按6.46元估值)** + 信托受益权。
- **现状**:股票部分的估值从6.46元跌到了1.44元。这意味着, **“以股抵债”** 这部分的实际回收价值仅为预期的**22%(1.44/6.46)**。
- **结论**:如果剔除掉那部分难以变现的“信托受益权”,债权人的**实际现金+流动资产回收率**可能已经跌至**5%-10%**的极低水平,远低于当初承诺的22%。
### 3. 债权人有何手段“反击”?
如果债权人发现实际拿到手的钱和资产远低于22%的承诺,他们并非只能被动接受,主要有以下几种反击手段:
#### A. 行使“回赎权”或要求调整(针对小额债权人)
- **依据**:重整计划中通常会对**5万元以下的小额债权**设定“全额现金清偿”或保底条款。
- **手段**:如果因为股价暴跌导致整体清偿方案显失公平,小额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或债权人委员会申请,要求执行“兜底”现金清偿方案,而不是被迫接受贬值的股票。



#### B. 要求信息披露与质询(针对大额债权人/债委会)
- **依据**:债权人委员会有权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 **手段**:
- **质询**:质询管理人和新任董事会,为何股价严重低于重整定价?是否存在虚假陈述或未披露的债务风险?
- **追责**:如果发现原管理层(黄红云时代)存在违规担保或资产转移导致股价暴跌,债委会可以代表债权人提起**派生诉讼**,追回资产。
#### C. 拒绝配合“信托份额”分配(针对普通债权人)
- **现状**:金科很大一部分清偿是通过“中信信托”服务信托来实现的,这部分资产流动性极差。
- **手段**:如果债权人认为股票清偿率过低,可能会在后续的信托受益权分配环节表示抵制,要求管理人优先变现资产来补充现金清偿,而不是将资产长期锁定在信托中。
#### D. 法律诉讼(极端手段)
- **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
- **手段**:如果债权人能证明重整计划的表决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或者重整计划执行结果与当初承诺的财务状况严重不符(例如承诺的2025年扭亏为盈无法实现),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重整裁定**或要求**恢复执行**原债权(虽然难度极大,但这是最后的威慑手段)。
### 总结
目前的股价(1.44元)实际上宣告了金科**“以股抵债”方案的失效**。
- **对于债权人**:这意味着你们被迫承担了过高的股市波动风险,原本承诺的22%清偿率在账面上虽然成立,但在钱包里可能只剩下零头。
- **反击核心**:债权人目前的筹码在于 **“信托资产的处置权”** 和 **“对新管理层的监督权”** 。如果2025年年报(预计2026年3-4月发布)显示公司依然资不抵债或无法扭亏,债权人将拥有更强的法律依据来要求管理人追加清偿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