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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7 15:44:53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我还持有金科27万票面金科没有清偿,贵公司公告怎么官宣清偿完毕了呢?重整结束,我持有你们公司27万债券就不管了?请尽快给个说法,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呀。
*ST金科: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管理人出具了监督报告,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发表了法律意见书,中信信托已陆续向部分普通债权人发放信托受益权份额受领通知,债权人可自行操作受领。针对暂时未发放的偿债资源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全额预留至管理人制定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及信托计划中,管理人将严格监督公司及重庆金科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依法发放剩余偿债资源。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2-25 2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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