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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5 20:15:08 股吧网页版
*ST金科: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6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41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2025 年 12 月 25 日,深交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
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
市风险警示情形。

3、因公司经审计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 2022 年、2023 年
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将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仍为“*ST 金科”,股票代码仍为“000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消除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金科”)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送达

的(2024)渝 05 破申 129 号及(2024)渝 05 破申 130 号《民事裁定书》,五中
院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管理人出具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关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关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
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4 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二、公司申请撤销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申请撤销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交所提交《关于撤销因重
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信
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12 月 25 日,深交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
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
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股票种类、简称、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 金科”

3、股票代码:仍为“00065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因公司经审计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因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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