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2025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财务顾问声明
根据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上市公司将以现有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数
量 45,350,000 股后的 5,294,365,816 股为基础实施“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634,081,632股。上海品器联合体将认购上市公司 993,000,000 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占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34%。上海品器联合体指定京渝星筑受让的转增股票数量为 599,642,857 股,指定京渝星璨受让的转增股票数量为 393,357,143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京渝星筑、京渝星璨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93,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3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京渝星筑、京渝星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则由
黄红云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2025 年 9 月 22 日,上述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品器联合体的委托,担任其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财务顾问自 2025 年 9 月 23 日金科股份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
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对上述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日常沟
通并结合上市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 2025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相关材料编制,相关方已向本财务顾问承诺,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同时本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目 录
财务顾问声明...... 1
目 录...... 3
释 义...... 4
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及标的股份过户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落实情况...... 10
五、提供担保或借款情况...... 14
六、权益变动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14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2025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5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金科股份 指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顾问/财务顾问/西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部证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品 指 京渝星璨(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京
器联合体 渝星筑(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品器 指 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京渝星筑、信息披露义务 指 京渝星筑(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一
京渝星璨、信息披露义务 指 京渝星璨(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二
上海品器联合体 指 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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