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5-068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生,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
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选择并提出建议。 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
任正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管人员是指 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董事会秘书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名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产生。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
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 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
员人数。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
辞去提名委员会职务,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
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新增 第八条 公司设立的组织人事部门为提名委
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协助,专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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