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5-070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其变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 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金岭矿业 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金岭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
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
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 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 (三)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
半年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 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被行政处罚、判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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