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山
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由《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总经理辞职应
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无特殊情况,自辞职报告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决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制订关于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
动保护、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八条 副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按照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
(四)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办理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财务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管理,并对总经理负责;
(三)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审核公司的重要会计事项;
(四)组织制订融资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
(五)对公司经营活动或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并从财务管理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办理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不行使职权或者因故不能行使职权的,由
董事会指定的人员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经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要
事项进行决定和处理的重要形式,实行集体讨论、总经理决定制,坚持透明规范、权责统一、依法合规、科学决策、高效运行。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召开条件、召开程
序、参会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五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 总经理按照《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经理层履行职权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自觉接受董事会对总经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有
关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总经理认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虽未达到
董事会审议标准,但总经理可以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本细则生效后颁布和修改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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