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8:47:08 股吧网页版
金岭矿业:关于修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5-062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本公司控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公司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 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各 结合《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项内控和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下简称“《公司章程》”)、各项内控和管理
度。 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 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本公司均指本公司及纳
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九条 公司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以下列 第九条 公司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以下列
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 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 ……

3.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

给其使用; 资金给其使用(含委托贷款);

4.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 ……

委托贷款; (六)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或者明
…… 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
7.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 预付款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

式向其提供资金;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8.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形成的债务;

9.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
他方式。

第十条 允许公司因发生关联交易而产生 第十条 允许公司因发生关联交易而产生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包括: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应遵守《关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销售产品、商品;

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5.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6.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7.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8.提供财务资助;

9.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