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3-0018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3-00186 号
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钢矿业”)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金钢矿业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钢矿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对审计报告的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是为了实现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
准日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矿业)所持有的金钢矿业 100%股权和全部债权通过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上述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不应分发至除上述用途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人员或为其使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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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钢矿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金钢矿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金钢矿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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