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岭矿业 000655)
二〇二五年三月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毅,男,195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197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山东博山水泥厂、淄博市南定铸造厂、淄博市统计局工作,现任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监事会主席。2024年11月28日,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六次股东会,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
王毅 6 6
(二)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十三次董事会,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毅 12 9 3 0 0
2024年任职期间,我均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我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能够提出合理建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主要涉及日常关联交易、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关联议案,本人凭借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均投出了同意票,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查阅了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半年度和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等事项,并听取了审计法务中心负责人的汇报,就审计计划的开展、工作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了解了公司开展的审计、内控工作。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均能进行认真审核,有关疑问,均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人员询问,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与前来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
3.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年报和半年报业绩说明会,利用平台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并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
5.本人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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