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岭矿业 000655)
二〇二五年三月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孙晓琳,男,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济南华福终端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肥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4年11月28日,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六次股东会,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
孙晓琳 6 6
(二)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十三次董事会,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孙晓琳 12 9 3 0 0
2024年任职期间,我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 审阅并同意了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 权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 要求,履行作为主任委员的相应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 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对公司有关事项 进行审议,并同意了各项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同意了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积
极进行沟通,听取公司内控审计情况、内部体系建设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轮沟通,就审计关键审计事项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程序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我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保持了与公司财务部必要的沟通,时刻关注选聘进程,新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选聘程序合法合规,我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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