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2:20:23 股吧网页版
泰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顺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顺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国
际经济研究所教授,兼任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并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中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 董事会会议

应参加董事会 现场式参加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原因
次数

18 1 17 0 -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8 次,实际出席 18 次,未出现缺席且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本着忠实勤勉原则,本人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谨慎表决。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所审
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2. 股东大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9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23 次,其中战
略委员会 7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提名委员会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就公司财务报告、内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及绩效激励管理制度、2023 年度绩效激励方案、2021-2023 年度任期激励方案进行了审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

3.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就投资计划、ESG 报告及制度体系建设、泰达环保市场化债转股、融资额度预计、衍生品业务等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4.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及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报告,并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本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听取管理层对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审计情况,促进和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质量。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提高对投资者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