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2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报表项目的最终影响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公司拟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 18 号,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描述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文”),就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以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解释 18 号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8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报表项目的最终影响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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