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末,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4年5月24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北京德皓国际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安排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通过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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