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跃生)
作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和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权力,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全面掌握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 2024 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全心全意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王跃生,男,汉族,1960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中医科学
院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中药复方药物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现任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研究员、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我们关注公司动态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凡是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深刻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信息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1、2024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有关会
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沟通交流,为公司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
挥了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情况
2024 年,仁和药业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有关会议并充分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并结合自身的专业判断,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委员,2024 年,本人共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
会 1 次和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2024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其专业委员会职责:审核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监高人员薪酬真实、准确性。
2024 年,提名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其专业委员会职责: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事前考查,重点关注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是否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并根据考查结果进行提名。
2024 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其专业委员会职责: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两次,分别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我们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重视下,在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部、内审部、财务部以及各子公司有关负责人的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参会、电话沟通、对公司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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