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6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9 日 09:15 至 9:25,
0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9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 210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合法、法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358 人,代表股份282,090,8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13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20,207,7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4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355 人,代表股份 61,883,1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3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355 人,代表股份61,883,1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330%。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54,6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28%;反对 2,796,9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5%;弃权 43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646,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7704%;反对 2,796,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97%;弃权 4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9%。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重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097,0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32%;反对 1,603,9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6%;弃权 38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889,2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7781%;
反对 1,603,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19%;弃权 3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 董昀、李松
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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