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致电咨询,关于上市公司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公告,是公司收到监管通知后的披露义务,还是按照规则进行披露的,对方回复是按照规则披露。对于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风险提示,这一要求本身没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万方以往通常将业绩预告与退市风险提示同时发布,此次未同步披露的具体原因,我们尚不得而知。
以下是我的分析与判断:
一、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营业收入预计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其中,营收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为负、扣非后为正的情况也会触发退市风险警示)。营收低于3亿元已是确定事实,营收数据相对刚性,可通过财务系统直接查询;而净利润则存在一定的调整空间,需经审计机构确认。因此,目前避免退市的唯一可能路径是通过实现净利润为正来保住上市地位。我的观察是,自今年7月被立案调查后,万方的保壳策略似乎已从“保营收”转向“保利润”。第三季度营收大幅降至2000余万元,但与上半年不同的是,该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呈现净流入,这是一个积极信号。此外,万方在2019年和2021年(这两个年度营收也仅1亿元左右)均曾在第四季度实现净利润扭亏,说明其具备在年底通过利润调节实现保壳的经验。结合其收入确认政策——按履约义务分阶段确认收入,年末对相关尾款进行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操作空间。
二、万方自身的营业收入原本就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九台介入后,应不会冒险通过虚构业务来维持营收规模。相比之下,公司债务负担较轻,通过财务费用调整、争取政府补助等方式来调节利润,不仅更为可控,也对具备地方资源背景的九台而言更具操作性。
三、万方在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评D类,不具备直通车披露权限,所有可能影响股价的公告均需经监管部门事前审核方能发布。这也侧面印证了营收不足3亿元这一事实的可信度。因为“营收低于3亿元”与后续若干利润指标之间是“且”的关系,具有必然关联;而利润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存在一定的偶然性,理论上仍存在通过财务方法实现利润转正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