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规定
(2025 年修订)
(2025 年 4 月 27 日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
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统筹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以下简称“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监管,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众权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党委、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本规定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
战略和经营目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的各项活动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评估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潜在事项并管理风险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内控体系包含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
管理。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组织与职责
公司建立由党委和董事会统一领导,各部门、子公司按照职责具体实施,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组织责任体系。
(一)党委、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公司党委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2.董事会为公司内控体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内控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审批内控体系基本制度;审批内控体系相关报告,对公司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价;以及审批内控体系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议需要董事会决议的内控体系基本制度和相关报告,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指导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监督、评估、检查内控体系运行质量和效
果,并向董事会报告;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二)经理层
经理层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和有效性检查,对董事会负责。
(三)审计部(内部控制工作办公室)
公司审计部(内部控制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内部控制工作办公室)为公司内控体系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实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持续完善工作。
2.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层面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完善与实施工作。
3.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宣贯培训,指导、监督各单位/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内部培训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年度评价和专项评价等评价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跟踪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的制订与落实工作。
6.负责拟订内部控制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考核工作。
7.负责配合外部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公司内部控制档案保管工作。
9.公司安排的其他内部控制工作。
(四)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
公司各职能部门是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专项业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
1.建立、完善与本部门职能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及配套指导文件等。
2.根据部门内控职责,结合风险管理、合规管理要
求,落实本部门内控建设、执行评价、整改优化等工作。
3.配合内外部机构对公司内控体系的检查、评价。
4.对子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予以指导和监督检查。
5.对子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指导。
6.根据部门职责,开展公司重大决策活动相关的专项风险分析、评估,并提出专项风险分析、评估意见。
7.负责协助开展本机构的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
8.妥善应对本业务领域的包括合规风险在内的重大风险事项,并及时向内部控制工作办公室通报。
9.其他与内控体系建设、运行、管理、评价等有关的工作。
(五)公司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是其经营管理范围内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
1.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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