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广东省茂名市经济委
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分行茂人银管[1988]18 号文批准于 1988 年 10 月成立的股
份制企业,发行股票 1,859.10 万股,并于 1996 年 11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9001949221416。
本集团总部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519,875,356 股,注册资本为 519,875,356.00 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本集团
属石油化工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为聚丙烯、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醋
酸仲丁酯、甲基叔丁基醚、轻质白油、乙醇胺、异丁烷、精丙烷、双氧水、碳九等
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提供汽油、柴油的加油服务,液化石油气装车服务以及
化工产品贸易业务。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
27 日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 2006 年2 月 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
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
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
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连续3年亏损,2022-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12,962.18万
元、-12,783.37 万元、-8,338.31 万元。
如财务报表所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 68.31 %,
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融机构借款为 66,688.49 万元。如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十一、1(1)资本承诺”所述,公司2024年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
外投资承诺金额为 310.00 万元,将于 2025 年对外支付。上述期后事项履约支付义
务金额合计约 66,998.49 万元。
本集团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8,031.63万元。流动负债与资产
负债表日后投资履约义务金额合计 129,329.66 万元,超过流动资产金额 46,294.43 万
元。
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公司未来存在偿债压力及资金流动性风险。
鉴于上述情况,本集团管理层已审慎考虑本集团日后的流动资金、经营状况以
及可用的融资来源,以应对上述偿债压力及资金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拟实施多项措
施改善财务状况及减轻流动资金压力,包括:
1、本集团聚焦核心主业,不断拓展市场,降本增效
根据 2025 年预算,预计能实现减亏。
2、积极处置低效资产,实现资金回笼
2024年处置债权包,同时终止对外投资,减少资金支出。2025年处置部分对外
投资,实现部分资金回笼。
3、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银行对本集团已授信借款额度为 188,536.20 万元,已
使用额度为 120,514.20 万元,尚未使用的额度为 68,022.20 万元。
4、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集团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37,828.00 万元获得了银行
重新贷款。
5、本集团控股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港集团)承诺,在本
集团对外融资时提供担保,同时向本集团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截至财务报表报出
日,收到茂名港集团 11,500.00 万元。
6、预计 202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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