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5-4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丘旭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内容合法合规,程序规范,充分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事项可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效率,风险可控,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关联监事何维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评估结果表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具备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和资质。
公司关联监事何维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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