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5-1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
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程先生。
7.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74 人,代表股份 430,009,49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739%。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0 人,代表股份 26,22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4%。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57,013,211 股,其中:
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 9,522,792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 1,147,490,419 股。
2.现场会议出席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273,200,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0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0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1 人,代表股份 156,808,57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65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8人,代表股份 25,918,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美华、钟美娜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共审议 7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议,议案全部获表决通过。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497,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8%;反对 2,3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5%;弃权 2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12,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205%;反对 2,3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14%;弃权 2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8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49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4%;反对 2,30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6%;弃权 2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06,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973%;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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