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黄纳川)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黄纳川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黄纳川,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广东民商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历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人自 2024 年 2 月起兼任风华高科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担
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
勤勉履职,主动加强与公司高管团队及下属单位的沟通,认真审阅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
11 11 0 否 2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 2024 年历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审计、合规与风险 1 1 0 0
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6 6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5 0 0
(1)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为建立健全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名称及职能的议案》,同意在审计委员会中增设合规及风险管理体系,并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
为“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共 20项议案。本人作为委员,勤勉履职,积极督促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强化内控建设,提升合规治理水平,本人对报告期公司提交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全部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财务负责人和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等共 7 项议案。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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