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4 年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卢万明,男,汉族,1959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
历,高级工程师。1981 年 1 月参加工作,历任甘肃盐锅峡化工厂碱车间技术员、技术科科员、技术副科长、技术科长;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担任氯乙烯装置长;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公司任项目办副
主任、副总工程师;2009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在国电英力特煤基化
学有限公司甲醇项目部副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在中国石
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担任甲醇运行部副主任;2019 年 9月退休;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3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13 次,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 7 次,出席通讯会议 6 次,本人没有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与公
司管理层、项目规划部门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就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投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6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6 次。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次,分别就年度报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半年度报告、2023 年度经营层考核结果及年薪兑现标准、推行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及任期契约化管理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就推行经理层成员 2024年度及任期契约化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4次,无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分别就修订公司章程、低碳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立项、规划发展相关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重点关注低碳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7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就增补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委员、选举副董事长相关的任职资格及其工作履历等方面进行了审查,重点对公司调整专门委员会的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作为 ESG 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未有委托
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就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ESG 管理办法(试行)等事项进行了审查,重点对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度,本人 7 次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2 次现场出席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6 次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及现场调研的方式,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及时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参与公司项目建设及规划发展的专题会议,就公司项目建设及未来规划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支持配合部门非常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期间主动与本人就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充分筹备沟通渠道及资料,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发展及规范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事项主要包括: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4 月 25 日、7 月 4 日披露了《关
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 2024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公告》《关于预计与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审查,重点关注交易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事项是否公允性,是否影响中小股东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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