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强化依法治企,深化经营管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4 年,公司生产电石 38.01 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 164.69%;
生产 PVC 21.11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 21.82%;生产 E-PVC 4.30万
吨,较上年同期上升 28.36%;生产烧碱 19.13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25.61%。电石产品及其他主营产品产量提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年产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投产,电石产量大幅提升,一体化协同改善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5.72 亿元,较年初降低 4.0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00 亿元,较年初降低 31.3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4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 50,256.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16,520.85 万元。净利润亏损并减亏的主要原因是主营产品 PVC、E-PVC 价格低位运行,但受公司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项目投产,产业链效能逐步提升,以及主要产品大宗原料及燃料采购价格下降影响,同比亏损额度有所收窄。
二、报告期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其中现场会议 7 次,
通讯会议 6次。董事会审慎研究、集体决策,就制修治理制度、补选董事、利润分配、年度报告、财务决算、计提减值、财务预算、关联交易、副董事长选举、续聘审计机构、低碳产业园立项、限制性股票回购、再融资、2023年度经营层考核等 63项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涉及关联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未发生董事会审议事项或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被否决的情况。报告期内,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分别就修订公司章程、年度报告、低碳产业园立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提供了专业而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分别就 2023 年度报告编制
工作、2023年审计工作开展及 2024年度审计计划、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核销应收款项、核销应付款项、会计政策变更、2023年度利润分配、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金融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期间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密切跟进审计工作开展进度,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保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保障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客观公允,为规范财务管理、内
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分别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23年度经营层考核结果及年薪兑现标准、经理层成员 2024年度及任期契约化管理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供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7次,就公司补选提名董事、选举副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副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董事的任职资格及其工作履历等方面进行了审查,为完善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ESG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就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ESG 管理办法(试行)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三)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6次,就修订公司章程、补选董事、利润分配、年度报告、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关联交易、计提减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续聘审计机构、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决策。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依法合规对上述事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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