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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9:35:07 股吧网页版
三木集团:关于独立董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职工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辞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收
到公司独立董事徐青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徐青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徐青女士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辞职后,徐青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徐青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青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徐青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徐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徐青女士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8 年 7 月 6 日,公司
董事会对徐青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收到公司董事林怡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个人原因,林怡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林怡峰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怡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林怡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林怡峰先生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8 年 7 月 6 日,公司
董事会对林怡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一)补选独立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钟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钟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钟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选举职工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审议,选举江晓华
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11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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