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五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 第五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公司住所所地、办公地点或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福 地、办公地点或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福州州市区其他地方。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 市区其他地方。在必要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决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 议,股东会可以在与审议事项相关的其他地点为股东提供便利。股东会除设置会场以现场形 召开。
式召开外,还可以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 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现场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现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 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
并说明原因。 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
并说明原因。
第八十八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第八十八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股东会表决。 请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 董事候选人在两名以上的,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
积投票制。 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或者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独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 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事、独立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
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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