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现‘愿落尽落’”。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鼓励台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扩大其身份核验应用范围,使其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在社会面应用上同等便利。完善台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将在闽台胞纳入大陆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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