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2 18:53:07 股吧网页版
三木集团: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25-90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林昱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15,003,04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042%。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15,003,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0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3 人,代表股份 15,042,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3.231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陈璐新、陈韵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形成相关决议:
议案 1.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710,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8%;
反对 253,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0%;弃权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68%;反对 253,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819%;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3%。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3,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163%;
反对 863,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11%;弃权
1,5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3,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163%;反对 863,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7411%;弃权 1,5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26%。

关联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陈璐新、陈韵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